手机微信便捷又免费,成为人们信息交流的新工具,然而打工小伙王刚(化名)把微信不用在正道,通过微信寻觅“一夜情”,并且在“一夜情”之前谈好价格,并实施了交易。然而事后他又觉得不值,拿走她的手机。对方报案后,警方找到双方调查,结果两人涉嫌卖淫嫖娼被处理,王刚还多了一宗涉嫌盗窃罪。
2月1日夜里,独自在南京打工的王刚怎么也睡不着,便打开手机微信,利用“查找附近的人”这一功能查找附近的人,这时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头像映入了他的眼帘。王刚眼前一亮,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她聊起来。通过聊天,得知姑娘名叫张丽(化名),年龄和自己相仿,境遇也相似,顿时有“天涯沦落人”的同感,两颗寂寞的心逐渐擦出了火花。
90后的王刚一直有一个羞于启齿的心结,自己还没有女朋友,对男女之事也充满了好奇,只是从网上和朋友那里得知了一星半点。聊天中,他内心充满了骚动和不安,正是这种渴望促使他与张丽的聊天内容越来越大胆刺激,甚至出格。血气方刚的王刚很快就捅破这层纸,提出要和她见面并发生关系。
本以为张丽会拒绝,但不料她很爽快地答应了。王刚喜出望外,约定了时间地点,还答应事后支付她1000元钱。当天,充满好奇的他与她云雨一番后,心理发生了变化,原先的激动与好奇荡然无存,反而觉得自己这1000元花得不值,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好。看着身边熟睡的张丽,王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,决定盗走了自己给她的1000元钱和她的手机并悄悄溜走。
次日一早,醒来的张丽发现他不见踪影,自己的手机和他给的1000元钱也消失了,当即到派出所报警。栖霞公安分局燕子矶派出所接报后,立即展开侦查。通过张丽提供的线索,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嫌疑人王刚。经审查,王刚交代了自己盗窃张丽财物的事实。同时,民警根据双方的供述和掌握的证据,认定了张丽与王刚的行为已经构成卖淫嫖娼,而王刚同时还构成盗窃。就这样,这对“微信鸳鸯”因涉嫌卖淫嫖娼被予以治安处罚,王刚加上一条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
警方提醒,网络既是一个可以满足人们之间互相了解认识的开放平台,也是一个充满诱惑和危险的载体,只有心中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,不要尝试去打“法律擦边球”。否则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通讯员 陈峻 扬子晚报记者 任国勇
(原标题:寂寞男用微信有偿寻“一夜情”)